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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严打侵害医生犯罪 禁止在医院烧纸钱设灵堂

时间:2012-05-02 13:29来源:未知 作者:道尔 点击:
据卫生部、公安部4月30日联合发出的《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严打侵害医生犯罪,禁止在医院烧纸钱设灵堂,今后,医闹、号贩将受治安处罚甚至被究刑责。
据卫生部、公安部4月30日联合发出的《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今后,医闹、号贩将受治安处罚甚至被究刑责。

医闹构成犯罪究刑责

通告提出,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违规停尸、聚众滋事的,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的,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在医疗机构内故意损毁或者盗窃、抢夺公私财物的,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的,以及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提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手段扰乱医疗机构的正常诊疗秩序,侵害患者合法权益,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损坏医疗机构财产。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严禁家属其他场所停尸

针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通告要求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采取设立统一投诉窗口、公布投诉电话等形式接受患者投诉,并在显著位置公布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程序以及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等相关机构的职责、地址和联系方式。患者及家属应依法按程序解决医疗纠纷。

针对患者及家属,通告提出,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患者及家属应当遵守医疗机构的有关规章制度。患者在医疗机构死亡后,必须按规定将遗体立即移放太平间,并及时处理。未经医疗机构允许,严禁将遗体停放在太平间以外的医疗机构其他场所。

■ 追访

多次打击号贩 至今尚未杜绝

“我们很害怕病人家属来‘闹’。”日前,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全国三甲医院的行政人员说。

在他看来,这种“闹”,一是影响了医院正常秩序,影响其他患者就医,而另一方面,也会给医院的声誉带来恶劣影响。

不久前,这家医院收治的一名危重病患者在手术后死亡,家属带人来医院“闹”。后来,在警方的帮助下,医院把患者家属请到了办公室进行沟通。但他并未透露沟通结果。

“闹”的方式多种多样。

据媒体报道,今年3月25日,35岁的舒丽在云南省妇幼保健院产下女婴,但不久女婴死亡。次日舒丽因产后大出血死亡。3月27日,舒丽的家属在医院设起灵堂,从周一起,医院所有门诊被迫停诊。

除了设灵堂,还有摆花圈、把尸体停在门诊大厅住院部、甚至纠结专业“医闹”的现象,都曾被媒体报道。而近半年,媒体也报道了包括发生在北京同仁医院等多起故意刺伤医生的事件。

“闹”的背后原因之一是“多闹多得赔偿”。有医生评价说,尤其是出现在医院治疗后死亡的情况,如果家属带人来闹,医院也往往害怕把事情闹大。

上述医生说,通知虽好,但主要要看执行力,比如对“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的号贩子已经三番五次说要打击,可是一直无法完全解决。

网友精彩评论:

我相信有医闹,但是那些真的是由于医院的过错而导致的事故,谁来替老百姓做主!~~我身边就有真实的例子,完全没人管,死了就死了,走程序等有关部门解决,等到你自己死了或许都解决不了,最后也只能不了了之!~~制度都不完善,单方面的打压老百姓一方,有个屁用!~~好像搞的医院就什么过错都没有!~~死了就死了,拖去烧了完事?

凡事都没有那么公正的,做医生的要是真有凭良心做事老百姓又怎么会胡闹呢,当然了也有的人是不讲道理的有这事碰到了这事就想乘机敲诈钱才的,不过只是医生现在是有了法律的保护不知道要是老百姓真是因为医了事故的话法律会不会也一样的公正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保障。

说个我们家的亲身经历 三年前的时候 我爸手发麻 拿不住东西 头晕的厉害 去烟台的一家县级医院 两家烟台市级医院检查均说是 脑血栓 住院两次也没见好转 老妈经常暗自垂泪 后来在我强烈要求下来上海 华山医院 当场检查医生就说是 颈椎增生压迫的 说这是常识性的问题 绝对不是血栓 爸爸都不敢相信 确认了三遍 出来我陪着去吃东西的时候 爸爸都掉眼泪了 他那一年多的时间里 承受了多大的心理压力啊 脑血栓是很危险的 我当时的心情是什么 那些所谓的医生家属或者医生 请问我们换位思考你们的心情是什么 我当时也特别想杀了那些无良的医生 不是单指钱的损失 知道老人心理承受了多少么 他们自己知道爸爸没事的 在住了一个多月的院没有好转的情况下 对爸爸说 没事了 可以回家了 素质是跟同样有素质的人讲的 有几个人没事愿意以死相拼的啊

身为一名医务工作者,为我们社会有这样的见识感到很悲哀,有几个人能同情医生的处境,换做你们是医务工作者的家属,还会这样说吗,是什么把医患关系推向了风口浪尖,很大程度上是媒体的误传误报,为什么没人追究他们的责任啊。再请问,自己的孩子被人打的满身伤,还不允许回手,难道当家长的不能出来替孩子说句话吗,不要人云亦云,不能因很小一部分人的的行为就把所有医生都推向社会对立面吧,连自己的安全都无法得到保障,我们还谈什么救死扶伤

从加强社会管理的角度来说,也许是可以的.但在目前社会大众普遍对医疗不满的大背景下,单方面地出台这样的措施,而不是从根本上来解决医疗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只会人为地引起大众的反感,实际效果就不得而知了.

这些人吃了饭没事干。哪些什么毒胶囊不去查,药广告乱打不去查,跑来管人家设灵堂。你说这不是狗咬耗子多管闲事是干什么嘛

对卫生部的通告深感遗憾.在制度不健全,老子给儿子当裁判.药物混杂,全凭良心和胃口在办公室拿个血压计挂一听诊的医生.请问卫生部你有监管措施吗?对患者利益保障你有措施.监督体制你完善了吗?你神马都没有,怎么感觉你的通告象.........

去医院闹??为什么要去那里闹?哥们才没那么没用呢,到时候哥们一句话也不和他们说,怀里装两把菜刀,当然,要是能买到五六军刺更好,到医院,直奔院长室,挨着个的干,弄死一个够本,弄死俩还赚一个呢,能多弄死一个算一个,黄泉路上有个伴就行了。然后在警察来之前,在自己脖子的大动脉上轻轻的来那么一下,也就差不多了,也不是特别的疼。反正咱是一句话也不会说的。

如果严重的交通事故或者使用年限太长了就得报废了,人也不例外!逃不脱生老病死,在疾病面前人人平等!在生命面前人人平等!每个生命都是宝贵的,也应该包括医务人员!那照那些人讲的道理反过来推理是不是医生也可以埋怨或者怪罪患者就是在故意生那样严重的病、出难题刁难医生呢?明明治不好,却硬要治好,那不是赶鸭子上架,强人所难嘛?!说白了,医生就是在帮助患者脱离疾病的缠绕,但医生能帮的能力是有限的,不能说帮不了忙就是犯法、犯错!只要尽力帮了就是!没见平时人们帮忙的时候帮不到就去找人家麻烦的?为什么在隐患关系中就会这样呢?岂不是不但不感恩,反而以怨报德?这样对医务人员太不公平!医务人员如果连根本的人身安全和尊严都没有,还怎么能专心于义务?在业务上提高?法律应该对人人平等,这也是宪法里立的根本原则之一,

我没打过医生但是我真的有这种冲动,每次到医院我就想把医生打一顿。我小孩感冒了病了到医院看病先查血,2010年同一个医院查血15元今年30,翻倍啊?凭什么啊?随便一个感冒治疗下地300多,这个价格还是我们附近所有医院里最便宜的。不就是打2个吊针吗?真的有这么贵吗?而且医生极不负责,一旦出事了就该你背时。赔点钱算个屁啊,孩子没了啊!谁愿意啊!

一个朋友在一个医院进行一个包皮切割手术,结果是医院承诺一个月恢复,包皮割的过长,无法正常勃起,无法进行正常性生活,找到医院,经过近两个月的交涉,院长终于承认此事,赔付了几千元,这位朋友还是太息事宁人了,老婆为此事差一点离婚。朋友的精神损失太大了,谁来承担这个精神损失啊......

自己的事情做好了;就没有人来闹了;做不好还怕别人闹吗?闹是让你记得你是人;别人也是一条生命;大家看看;技术好的医院有人去闹吗?只有那些庸医才怕哦;找个什么规定来;再就可以大胆的去做别人不敢做的事情了;还有让人出气的地方吗?

医师们普遍缺乏人文教育,这是不争的事实,他们许多人甚至不知道与病人进行人文上的沟通,哪怕他们的行为本身是正确的或是合适的,但由于他们不知道说话,使得本来不信任的关系更加恶化。医疗服务是有偿服务,只是由谁付钱而已,由国家或保险付钱,相信矛盾会大大的减少。许多人都骂医院,但他们一生却离不开医院,十分矛盾,解决这上社会矛盾,是政府的当务之急了!

是什么把医患关系推向了风口浪尖?是医生丧失医德 为了拿回扣全然不顾患者的利益造成的,而且这么做的医务工作者绝对不是少数,你自己摸着良心说,你们医院有多少医生是拿药品回扣和医疗器械回扣的。我们这里的医生,发的工资是肯定不用的,每个月拿的回扣是工资的几倍甚至几十倍。现在的医患矛盾是有问题,但是你作为医务工作者首先应该从自身来找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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